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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作者:智信禾

时间:2018-10-17

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8号窗口领取

  二、领取数字证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

  1、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公章。

  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按照“商标网上申请指南”操作,安装数字证书-硬证书驱动后即可登录。

  附件:《“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

 

 

 

 

 

          文章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版权归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