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1-06-28
2021年6月2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该院首例涉图形用户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控侵权的小豹招聘APP和小豹公众号的界面与原告达家迎公司涉案专利的整体视觉效果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相同也不与近似,故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控侵权界面与涉案专利设计是整体视觉效果是否近似的比对。
将被控侵权界面与涉案专利设计相比较,被控侵权图形界面的搜索栏、招聘信息介绍栏、功能选项、热门筛选条件、招聘信息列表以及底部功能选项从上至下依次排列,二者布局以及设计差异均较大,表现为:
⭐1.二者搜索栏展示不同;
⭐2.二者功能选项栏展示不同;
⭐3.在招聘信息列表栏部分,被控侵权界面是左右两栏显示,涉案专利是三栏显示;
⭐4.最底端固定功能选项数量以及图标形状不同。将被控侵权界面的变化状态图与涉案专利设计进行比较,也存在上述不同点。
按照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比对方法,被控侵权界面与涉案专利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同亦不近似,二者不构成相同,也不构成近似。被控侵权界面没有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应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