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智信禾
时间:2023-06-19
6月17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举办了“2021-2022商标代理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并进行了颁奖。智信禾代理的“自卫”无效宣告案荣获“2021-2022商标代理典型案例”。此次由中华商标协会组织的 “2021-2022商标代理典型案例”经来自司法局、法院、高校等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从众多申报案例中评选而出。这也是继“FILA”商标侵权案入选“2017-2018优秀商标代理案例”后,智信禾代理的案例再次入选。
案情简介
秦皇岛鸿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顺公司)于2018年7月申请在第10类“性玩具、震动按摩器”等商品上申请“自卫”商标,于2019年4月核准注册。鸿顺公司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遂向淘宝店家发起商标侵权投诉,使得淘宝商家被迫下架商品,无法进行正常的商业经营。淘宝卖家遂委托我所代理该无效宣告申请案件。
除“自卫”商标外,鸿顺公司还将“烟管”、“潮女”、“超仙”、“慰器”、“自卫”、“扣扣”等淘宝搜索关键词申请为商标;并恶意申请“如家”、“速8”、“推特”、“ZOHO”(SaaS巨头)等他人知名商标;将受让的“林肯”商标使用在“骨灰盒”等商品上。我所代理人基于鸿顺公司的上述恶意申请行为,主要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请求商标局对“自卫”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官方结果
典型意义
2019年修订的《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传统“囤积商标”的行为,但由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以及打击传统“囤积商标”的力度加大,使得恶意注册人“另辟蹊径”,即通过申请电商平台的商品关键词为注册商标,并针对不特定的电商平台卖家进行恶意知识产权投诉/诉讼,向多个被投诉电商平台商家索取“和解费”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本案鸿顺公司申请的“扣扣”、“自卫”、“跳到”等商标均为淘宝平台的商品关键词,其在上述商标获准注册后,立即针对淘宝平台的众多使用这些商品关联词的商家提出恶意的商标投诉,通过恶意投诉索取“和解费”,如果淘宝平台商家不支付“和解费”则会导致淘宝平台商家的众多商品被迫下架,进而破坏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国知局针对本案再次“铁拳出击”,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打击此类新兴的恶意注册行为,使得恶意注册人无处可藏,为正常经营的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未来,智信禾将继续从优秀到卓越,力争走在知识产权行业最前沿,以广泛的全球化视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在知识产权领域持续纵深发展,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添砖加瓦,以实际行动助力知识产权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